发布日期:2023-10-26 来源: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
问:小额贷款公司满足什么条件会被认定为“空壳”公司?
答:根据《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》(银保监办发【2020】86号)相关规定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,应当认定为“空壳”公司:
近6个月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(未开展发放贷款等业务);
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“零申报”(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);
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