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18-11-07 来源:本站整理 作者:佚名
如发生丢失发票领用薄丢失,由税局核对相关信息后可直接补发,不必挂失处理,补办时按照办税指南“《发票领用簿》核发”流程,需要携带以下资料:
1.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(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,已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);
2.《购票员授权委托证明书》(核发时提供,税务机关网站下载或办税服务厅表格区领取,在表格公章区处加盖公章,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加盖私人印章,法定代表人本人办理不需提供);
3.购票员身份证明原件、复印件(加盖公章,已进行实名身份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复印)。